蒋 保:被误读的口述史
口述史,顾名思义,本应是指口头讲述而非书写或摄制的历史。但是,20世纪40年代由美国历史学家阿兰·内文斯(Allan Nevins)所倡导的“口述史”则是指以录音机等现代先进的设备采访、收集史料的一种方法,从而曲解了口述史的本意。口述史被误读了。那么口述史是什么?与书写的历史和摄制的历史相比,它又有哪些特点?它又为什么被误读?笔者不揣浅薄,就上述问题略陈管见。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
让我们先来对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兴起然后繁盛于北美和欧亚大陆的所谓的“口述史”作一简要回顾。
1948年美国历史学家阿兰·内文斯(Allan Nevins)在哥伦比亚大学创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口述史研究机构——哥伦比亚大学口述历史研究室,标志着口述史正式诞生并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随后口述史繁盛于北美和欧亚大陆,大有“显学”之势。目前,尽管整个口述史学界对于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复兴”的“口述史”表述各异,但其核心内容基本一致,即以录音机等现代先进的设备采访、收集史料的一种方法。如美国著名的历史学家路易斯·斯塔尔(Louis. Starr)说:“口述史是通过有准备、以录音机为工具的采访,记述人们口述所得的具有保存价值和迄今尚未得到的原始资料。”美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唐纳德·里奇(Donald A. Ritchie)在他的口述史专著《做口述史》中也有一段类似的论述,他说:“口述历史就是通过录音访谈来收集口头回忆和重大历史事件的个人评论。”英国历史学家约翰·托什(John Tosh)认为口述史是一种口述回忆,即由史学家访问当事人而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英国埃塞克斯大学社会学教授保罗·汤普逊(Paul Thompson)认为,“口述历史是关于人们生活的询问和调查,包含着对他们口头故事的记录。”美国历史学家罗纳德·格莱利(Ronald J. Grele)也持有类似的观点,他说:“最近几年来,口述史已成为一个名词,是指被收集的东西,而不是带有历史目的的采访活动。”国内史学界对口述史的界定也大致如此。比如,钟少华先生认为:“口述历史是受访者与历史工作者合作的产物,利用人类特有的语言,利用科技设备,双方合作谈话的录音都是口述史料,将录音整理成文字稿,再经研究加工,可以写成各种口述历史专著。”杨立文教授说:“口述历史最基本的含意,是相对于文字资料而言,就是收集当事人或知情人的口头资料。它的基本方法就是调查访问,采用口述手记的方式收集资料,经与文字档案核实,整理成为文字稿。”而蒋大椿、庞卓恒等学者则索性把口述史(学)纳入传统史学方法之列,称之为“口述史学方法”。
对于上述口述史的定义,笔者认为至少存在以下三个问题。首先,口述史是对口头采访的记录?显然不是。现代最早搞中国口述历史的专家,美籍华人唐德刚教授,从1957年开始参加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口述历史学部的工作。他完成的《胡适口述自传》、《李宗仁回忆录》、《顾维钧回忆录》等书,在全世界发行百万册以上。他对口述历史的见解是:“所谓口述历史并不是一个人讲一个人写就能完成的,而是口述部分只是其中史料的一部分而已。一般而言,大学者的口述史料大概有百分之五十、六十;非学术人士的口述史料只有百分之十五、二十左右。”可见,在唐德刚教授看来,口述史并非是对口头采访的记录,记录的部分只是史料而已。然而,遗憾的是,他也未明确指出到底什么是口述史。其次,如果口述史是对口头采访的记录,那么当它们被整理出版后,尤其当它们陈列于图书馆的时候,与其他文献资料或者书写史又有何区别呢?在钟少华先生看来,口述史就是将访谈录音整理成文字稿,然后再经研究加工并最终出版的历史专著或论文。另外,从英国著名口述史学家保罗·汤普逊的话中也很难看出目前史学界所称的“口述史”与书写史的区别。他说:“当然,一旦口头证据被记录下来,它就会像所有其他类型的文献资料那样能够为图书馆里的单个学者所利用。”换句话说,这与其说其是“口述史”还不如说其是书写史。最后,如果“口述史”是指通过采访获取原始资料的一种方法,那么,显然这种说法本身就存在问题,因为方法是不能被称为史或史学,因而也就不能称其为历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正如约翰·托什所言,“非常不幸,‘口述史’这个名词,使人认为它象外交史或经济史那样是一门新的专史。但口述史并非历史学中的一门新分支,而是一种新的方法——一种使新材料与书面材料与文物材料一起得到利用的方法。”但是,国内学术界称上述“口述史”为历史学的一门新的分支学科也不乏其人。这里,托什虽然否定了口述史是历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但他同样错误地把它当作一种方法。再者,如果说现在学者是从强调史料收集方法或手段的不同而提出“口述史”的概念,然而从杨立文教授对口述史的定义中,我们还看不出“口述史”收集史料的方法与梁启超提出的“口碑史料学”有何不同。他们都是主张采用“口述手记的方式收集资料”的。再退一步而言,即使有更多的学者强调“口述史”中录音机乃至摄像机等现代技术设备的运用,但是,笔者认为这与传统“口碑史料学”的“口传手记”并无质的差别,尤其当它们最终都以文字稿出版问世的时候。
一言以蔽之,上述“口述史”定义的种种问题都反应了“口述史”概念本身的模糊性和不准确性,也就是非科学性。诚如美国历史学家罗纳德·格莱利所言,口述史的这种模糊性既是解放性的又是令人困惑的:解放性是指传统学科和分支学科的界限变得毫无意义;困惑是指一个人几乎不可能从口述史名称自身去理解它的实际内容。
二
那么什么是口述史呢?阿莱桑德罗·波特利说:“正如术语本身所表明的那样,口述史是一种特定而明确的话语:历史是指对过去事件的叙述,口述则是一种表达的媒介、手段或者方式。”简言之,口述史就是口头讲述——而非书写或摄制的历史。最初的口述史家是指那些围坐在火炉旁讲述他们自己的和他们记忆中的祖先的经历和事迹的人。而口头讲述则是人类最早的保存和传承历史的方法。在书写史产生之前,历史正是以这种方式得以保存并代代相传的。
我们知道,虽然历史有若干不同分类,但是就载体或表现形式而言,我们可以将历史划分为口述史、书写史和音像史。如前所述,口述史最为古老和悠久,在书写历史产生以前,人类历史正是以口头方式代代相传;书写历史产生以后,人类历史的传递又增加了书写的方式,书写历史随逐渐成为“主流”;而随着录音机、摄像机等现代科技设备的发明和应用,一种以录音机或摄像机等现代技术设备为手段把声音、图像和文字结合在一起实录并传承历史的音像史应运而生,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历史的记载和传递方式。因此,口述史是相对于后来的书写史和音像史而言的,而口头、书写和音像则分别是记录和呈现历史三种不同的方式。但是口述史并没有因为书写历史成为“主流”和音像史的诞生而湮没。相反,它将进一步提醒史学工作者:历史不仅可以用文字书写出来,用放映机播放出来,而且还可以用口说出来。其实即使今天——当我们有书、报纸、图片、录音、录像或其他记录方式时——口述史仍然是传递历史的重要方式之一。可以说,相当一部分未被文字记录的历史正是通过口述代代相传的。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有些已被 文字记载的历史同时也在以口头的方式传递着,这在家族(庭)史、社区史、民俗史等方面尤其如此。综合看来,口述史有如下几个特点:
首先,即逝性。从传播者即口述史家的角度来说,既然口述史是以口相传的历史,那么当口述史家讲述完之后,他的这次活动便已结束,而留下来的只是“余音绕梁”而已。也就是说,伴随着口述史家讲述完毕,作为一次传递和表现历史的口述史也就不复存在,这就是口述史的即逝性。所以,即逝性是口述史最根本的一个特征。而书写史和音像史完全不同。众所周知,书写史和音像史分别可以通过书面文字和胶卷或光碟保存下来,留存后世。这也正是西方“历史之父”希罗多德撰写宏篇历史著作原因之所在,用他自己话来说就是“为了保存人类的功业,使之不致由于年深日久而被人们遗忘,为了使希腊人和异邦人的那些值得赞叹的丰功伟绩不致失去它们的光彩。”看来,即逝性是区分口述史与文字史和音像史的最根本的标志之一。
其次,记忆性。鉴于口述史即逝性的特点,那么口述史家是凭借什么存储历史并将之口传于后世的呢?那就是记忆。西方历史认识论研究领域中关于历史与记忆的一个重要的论点为:记忆是保存历史的媒介。卡尔·贝克尔说:“对我们现在产生影响的,不是短暂的、真实的事变,而是保存下来的历史事实;历史事实之所以产生影响仅仅是因为它至今仍然留在人们的记忆中。”显然,在贝克尔看来,历史正是通过记忆而起作用的,没有记忆,历史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更谈不上对今世乃至未来的影响。同样,当代历史哲学家鲁森认为:“历史叙述依赖于记忆这一媒介。它驱动着过去的经验,它们铭刻于记忆的存储库中,并使现在的经验获得理解,而未来的期待成为可能。”而笔者认为口述史尤其如此,因为它没有书写史和音像史所赖以的书刊或电子音像等媒介来保存历史,口述史家存储历史所赖以的唯一工具即是记忆。所以,与其说记忆是保存历史的媒介,还不如说记忆是保存口述史的媒介。因此,口述史正是凭借口述史家个人的记忆才保存下来,得以传承的。记忆性是口述史的又一基本特征。
再次,变异性。诚然,口述史家对历史的讲述和传递是凭借其记忆。但是在历史学家回忆讲述历史时,与记忆相伴随的人类生理与心理过程中所特有的遗忘这一功能将使得口述史家所讲述的历史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异。显然,口述史家不可能完全复述其前辈所讲述的历史。其实,即便是口述史家讲述的历史也不可能被他自己第二次相同地复述出来。因为遗忘是人类自然的生理和心理现象。但是另一方面,为了保证历史完整性和可叙述性或其他一些原因,口述史家便根据需要或根据其理解说出他们认为合适的内容,从而部分地改变了历史内容,进而导致口述史的变异性。这正如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所言,他说:“在这部历史著作中,我利用了一些现成的演说词,有些是正在战争之前发表的;有些是在战争时期中发表的。我亲自听到的演说词中的确实词句,我很难记得了,从各种来源告诉我的人也觉得有同样的困难;所以我的方法是这样的:一方面尽量保持实际上所用词句的一般意义;同时使演说者说出我认为每个场合所要求他们说出的话语来。”看来口述史家讲述的历史并不是他们记忆完全再现(这当然也不可能),除了人所特有的遗忘的生理和心理因素外,口述史只不过是口述史家的记忆和理解或需要共同建构的结果。所以口述史的变异性不可避免,而书写史和音像史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口述史这一不足。
最后,广泛性。从传播者的角度来看,口述史具有书写史和音像史所无可比拟的广泛性,这种广泛性亦是指口述史的大众化特点。我们说由于书写史本身所固有的特点,它把文盲排除在外,使得其仅为一部分知识群体所掌握。而由于音像史对资金、设备和技术等有更高的要求,从而使得其为更少的群体——影视从业人员所掌握,即使是专业历史学家也被排除在外。因为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是:至今还没有一个专业史学工作者能够象他独立地用文字撰写历史一样独立地用摄像机拍摄历史,他们至多也就是参与影视从业人员的工作,充当其历史顾问,仅仅如此而已。因此,无论是书写史还是音像史都具有极高垄断性。而口述史则不同。由于口述史是以口相传的,从而使得其为更广泛的社会群体所掌握。从原则上说,一个人,只要他具有说话的能力就可以成为口述史家。也正是在这层意义上,我们说人人都是口述史家。
因此,口述史是指口头讲述——而非书写或摄制的历史,它具有即逝性、记忆性、变异性和广泛性的特点,而口头讲述是书写历史产生前人类保存和传递其历史的唯一方式。因此口述史是当时人类历史唯一的表现方式,但它并没有随着书写史和音像史的产生而湮没,而是以其独特的方式和魅力贯穿于人类历史的全过程。而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复兴”的“口述史”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口述史,仅是一种收集史料的方法而已,是对口述史的一种误读。
三
既然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口述史”仅是指一种收集史料的方法,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口述史,那么为何要称之为口述史或口述史学呢?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三:其一,历史或历史学概念的“混乱”;其二,历史或历史学概念的“滥化”;其三,国内史学界所谓的“与国际接轨”。
众所周知,人类历史虽然漫长,但历史或历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则是十九世纪的事,而在此之前,其一直从属于文学。因而,与修辞学或哲学相比较而言,历史学显然是一门相当年轻的学科。这突出表现在历史概念的“混乱”。我们说,历史学发展到今天,其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如“历史”、“史料”、“历史学”等仍然是“混乱”的,尤其在学者使用这些概念时。比如,对“历史”的解释,根据《辞海》上的释义,至少有四层意思:历史①指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历史②指对历史的记述;历史③指对历史的阐释;历史④指书名,如希罗多德的《希腊波斯战争史》等。至于史料,《辞海》中是这么解释的:研究和编纂历史所用的资料。有实物史料、文字史料和口传史料。《史学理论大辞典》中是这么定义的:又称历史资料,是认识、了解、研究和编纂历史所用的资料。主要包括史迹遗存与文字记录或历史文献两大类。什么是“历史学”呢?历史学,亦称史学,是指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似乎学科更好)。在这里,我们很难将上述三个概念区别开来。首先,我们知道,除了指过去的事件(历史①)外,“历史”这一概念还指对这一事件或过程的记录(历史②)和研究(历史③)。显然历史②即是指史料,或者说是史料的核心部分。历史③是指历史学,即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的研究。因此“历史”这一概念就与“史料”和“历史学”的概念相混了。而在《史学理论大辞典》中的“历史”词条中,历史除了被解释为“客观世界的发展过程外,还被直接解释为历史学。也就是说,历史即历史学。其实由于历史①特有的即逝性,使得其仅仅停留在概念上,而不为任何史学工作者所触及。因此,现实中,历史工作者所触及的仅仅是“史料”或“历史学”。换句话说,在历史工作者的实际工作中,“历史”就表现为“史料”或“历史学”,它是以“史料”或“历史学”的形式展现在读者面前。而已故学者傅斯年的“史料学即史学”著名论断则说明了“史料”与“历史学”之间的模糊关系。其实对过去事件的记录和研究往往交织在一起,很难将两者严格地区别开来。如此看来,在历史工作者的实际工作中,历史即史料即历史学,对于它们之间的区别仅仅是历史工作者根据其需要或者说是出于习惯而对三者加以取舍。比如说,我们通常所看到的名为“战国史”、“宋史”、“明史”、“清史”、“美国史”、“英国史”、“法国史”、“德国史”等等历史著作,严格说来应称之为历史学。而通常被作为“史料”的我国传统的二十四史等,其实也隶属于历史学范畴。对此,笔者无需赘述。而在英语语言国家,对“历史”与“历史学”两个概念索性不作区分,英文即为history一词。因而,“历史”、“史料”、“历史学”等概念的模糊、交叉、混乱的现象由此可见一斑。
正是由于历史学界对“历史”、“史料”、“历史学”等基本概念的模糊、交叉和混乱的理解,从而导致了对“历史”或“历史学”等概念的“滥化”,尤其是在历史学家在各自领域进行研究的时候,而这与当代西方“新史学”的兴起又有着密切的关系。所谓当代西方“新史学”,“主要是指发轫于本世纪(20世纪)初而逐渐盛行于50年代以后的所谓‘社会科学史学’,也就是把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运用于历史研究的‘科学式的历史学’,它与西方传统史学既有明显的区别,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口述史”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兴起的。20世纪中期,由于历史工作者在历史研究中借用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于是西方史学界兴起了所谓的“比较史学”、“计量史学”和“心理史学”,当然“口述史学”也是其中的一支。和“口述史学”一样,上述“比较史学”、“计量史学”和“心理史学”仅仅是比较方法、计量方法和心理方法分别在传统史学研究中运用,其应属于传统史学中方法论的范畴。但是历史工作者在运用这些方法时候,便将它们则要冠之以“史”或者“史学”的名称,称自己的研究成果为“比较史”、“计量史”或“心理史”。因而借着这股“史学”的“东风”,历史工作者把通过采访来获得原始资料的方法称为“口述史”或“口述史学”也就理所当然,顺理成章。诚如阿莱桑德罗·波特利所言:“正如术语本身所表明的那样,口述史是一种特定而明确的话语:历史是指对过去事件的叙述,口述则表示一种表达的媒介、手段或者方式。但是在口述史作为一研究领域的发展过程中,更多的注意力投到了它的语言和叙述维度方面。无论如何,大多数作品关注被采访者的话语和行为的资料的分析。”然而,笔者认为,这与其称其为“口述史”或“口述史学”,还不如称之为“采访史学”或“新闻采访史学”,因为它是新闻采访学方法在史学中的运用。
其实,建国前,上述所谓的“口述史”在国内一直被称为“口碑史料学”。新史学倡导者梁启超先生早在他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就将上述所谓的“口述史”划归史料方法范畴,称之为“传述之口碑”。他说:“采访而得其口说,此即口碑性质之史料也。”而已故历史学家剪伯赞先生对口述史料也有过类似的看法。他在《史料与史学》一书中写道,“政府的文告是最不可靠的史料,因为历代的统治者,都是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好话说尽,坏事做完;但是有了琐言一类的杂史,则民间言语,亦获记录,而此种民间言语,则最为可信。”这里,剪伯赞先生说的“民间言语”就是口述史料。但是,在当代西方新史学浪潮的冲击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为了和国际口述历史学界开始接轨,‘口述史学’这一术语正式被国内学者们使用。因此,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一些学者开始零星翻译介绍一些西方“口述史”的文章。到80年代末,以钟少华、杨雁斌、杨立文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开始从事中国的“口述史”研究,撰写文章,并为之大声疾呼。上海社会科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史林》曾辟专栏刊登研究“口述史”的文章。而新近出版的《雪域求法记——一个汉人喇嘛的口述史》可以说是国内“口述史”专著的代表之作。就这样“口述史”在国内也“兴盛”起来,大有“显学”之势,而“口碑史料学”似乎被人遗忘。这不仅是口述史和口碑史料学的悲哀,更是中国史学界的悲哀!
综上所述,口述史是口头讲述——而非书写或摄制的历史。它是相对于后来的书写史和音像史而言的,但它并没有因为书写史成为“主流”和音像史的诞生而湮没,而是以其独特的方式一直存在于社会民众中间,传递着他们自己的历史。而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所谓“口述史”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口述史,仅是传统史学中收集史料的一种方法而已,即“传述之口碑”或“口碑史料学”,因而是对口述史的一种误读。
(来源:《社会科学评论》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