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岗:论口述与书写
口头讲述和案头书写都可以产生我们称之为文学的东西,因为无论口述还是书写,都是运用语言的途径。但是在一般的观念里,文学总是写出来的,口述最多只是辅助。上个世纪学者关于口述传统的讨论已经有效地颠覆了这种观念。在一个真实的历史世界,口述和书写各占据一个什么样的地位,相互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的?这恐怕远比我们的想像要复杂得多。本文主要根据较早期的历史资料,对口述和书写在各文明中的不同地位及它们的相互关系作一般的考察,为理解口述与书写的问题添一助益。
一
文学是语言的现象,但因为出自口头与出自笔写的缘故,当中存了很大的分别。个中的道理,随着对口述传统理解的加深,亦逐渐清晰起来。“文”或“文学”一词,无论中西,最初的含义都是无关乎声音传口耳,而关乎眼睛读文字的。《周易·系辞下》:“物相杂故日文。”此处的“物相杂”,除了指天象、河流、山川相交错而成“文”的自然现象之外,更指阴阳爻交错而成的各个卦象显示出来的“文”。《论语》: “郁郁乎文哉,’则指有周一朝的典章文物制度,文字记录而成的册典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若是无文,何来“郁郁乎”!刘勰继承由“天文”、“地文”而“人文”的三位一体的“文观”,而其中的“人文”若离开了书写符号或文字,则归于无有。换句话说,“文”就是诉诸眼睛心思的“文字”。《文心雕龙·原道》: “人文之元,肇自太极。幽赞神明,《易》象惟先。庖牲画其始,仲尼翼其终。而《乾》《坤》两位,独制《文 言》。言之文也,天地之心哉!若遁《河图》孕乎八卦,《洛书》韫乎九畴,玉版金镂之实,丹文绿牒之华, 谁其尸之,亦神理而已。”盖由文字书写出来的语言,叠句交错,灿然有章而藻绘成文。英文Literary一 }词最基本的含义也是指文字书写或印刷而成的书册。“文的世界”相对于“不文的世界”,而划分这两个世界最清晰的界线就是文字。直到18世纪英语中的文学,还不是今天想像或虚构创作的意思,而是包括哲学、历史、政论、书信和诗在内的所有诉诸文字表达的写作。虽然今天或许已经没有人坚持这样理解文学了,文学不再等同于所有印刷或书写出来的东西,但是这种传统仍然顽固地影响着我们对文学的理解:文学至少应当关乎印刷在书册上面的东西,虽然它们只是其中特别的一部分。
然而,只要我们想深一层就可以发现,语词说出来让人听的历史要远远悠久于写出来让人看的历史。即便文字创造出来之后,语词写出来让人看的世界大大地挤压了它说出来让人听的世界,可是声音传口耳的世界依然占据语言空间的部分领地。文字书写的世界虽然维持了它在传递意义和理解世界的绝对重要性,但它毕竟不是全部。即使在断文识字大为普及的当代社会,在远离人际沟通繁杂都市的乡村,社会学家在谈到“面对面社群”(faceto face group)生活的时候,就指出了文字的无用武之地。熟人组成的小社会,生于斯,老于斯,鸡犬之声相闻,以声气辨人,以口耳沟通,远远来得比书写文字亲切而有效。有时甚至省却语言,以姿势、气味、足音来辨别或沟通[3]。写出来让人看的语言,虽然占据统治角色的地位,但它并不是语言世界的全部。
毫无疑问,今天的文学绝大部分都是书写出来的,但是我们不应该坚持那个关于什么是文学的最古 老的见解。诉诸声音的口头活动也能创造出非常灿烂的文学。历史悠久的口述传统开出最灿烂的文学 之花就是史诗,它的产生、演变、流传或者远在文字产生之前或者远离书写文化的圈子。帕里一洛德 (Pany·Lord)的卓越研究已经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史诗所具有的文学性。它们遵循口头创编的规律,形成 了一套与书写创作相互不同的艺术法则。例如,为了适应即场快速表演而产生了程式套语的应用;为了方便记忆故事框架而演变出典型场景的划分;在具有高度相互认同的部族、族群圈子内的文学活动自然就产生了传唱其英雄悲壮故事的史诗主题。口头理论兴起之前人们对口头创编的艺术法则非常陌生,即使深思如亚里土多德也是把荷马史诗看作书写创作,从书面传统去理解它们的文学性。在文字产生之后的不同文明里,或者把本属口头传统的文学当成书面杰作来理解,或者把属于口头传统的文学看成低等而不入流的文学。口头理论的意义在于改变这种偏见,口头的回归口头,书面的回归书面。口头理论昭示我们从不同的传统去认识文学。文学不单单只有文字书写创作这一科,而且还有口头活动及其创编。不过,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口头理论并没有终结对于口述传统的认识,相反口述传统的独立性的彰 显引发了它同书写传统关系的探讨。文学活动虽然划分口述与书面两大分野,但事实上它们并不是互 不干涉,无往无来的。当我们深入到具体的文化情境,就越看出两者的互动,看出两者的相互影响。在 口述传统与书面传统的关系上,实在不宜以单一和僵化的观念看待。
二
文字的产生一般被认为是文明史的起点。这个理解历史的预设很容易导致文字在所有文明里具有绝对重要性的观念。当然不能否认文字相比起口述具有一般的优先地位。但是文字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在各个文明的传统里不是均等的。有的把它看成绝对神圣,有的则对文字表示怀疑,有的则更加信任声音传递出来的意义,而对文字不那么信任。像中国的传统里,文字的创造被描绘成惊天地、泣鬼神的事业。自然街谈巷议或道听途说与典有明文根本就是天上地下,不可比拟。笔书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越于口述,口述几乎就是低级、民间和出处不明的代名词。可是在希腊,却显示出对文字的质疑,虽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我们不要忘了苏格拉底讲的埃及法老与发明文字的神灵塞乌斯谈论文字的故事:当他们谈论到文字的时候,塞乌斯说,“大王,这种发明会使埃及人更聪明.会改进他们的记忆力。这是我发明的治疗术,可以使他们博闻强记。”然而国王回答说,“多才多艺的塞鸟斯,发明技艺的是一个人,而权衡这种技艺的利弊对使用者来说是另一个人。现在,你是文字之父,由于溺爱的缘故,儿子们却把它的功用完全弄反了。因为学会了文字的人会因这个发明而在心智里播下遗忘的种子。他们不再训练他们的记忆力,而依赖写下来的东西。他们不再用心于与生俱来的记忆力。而只借助外在的符号。你发明的这贴药,不能治愈遗忘,只能起提醒的作用。你给学生们提供的东西像是智慧,但不是真正的智慧。因为他们会无师自通地读很多东西,像懂得很多事情,实际上却是一知半解,并未融会贯通。因此他们不是聪明,而仅仅像是聪明。
苏格拉底讲的这个故事所指的真实性已经无可查考了。埃及的文字在纪元前三千年已经出现,古埃及文明传统里文字的神圣性犹如中国,书写技艺由位置仅次于法老的大祭师和高级贵族代代相传。鹭头神在古埃及神灵中的崇高地位可以作为明证。至于历史上是不是有一位法老出来,像聪明的苏格拉底说的那样质疑文字的神奇功用,史无明文,疑信由之。但是这个故事至少折射出希腊哲人的反思:文字对意义的传递并不是惟一靠得住的,它的运用对追求真理的高尚灵魂,是凶是吉尚在未定之天。在文字大开方便之门的今天,我们恐怕会对柏拉图写下这个故事略有不解,但在二千多年前,希腊文的书写技术发展起来尚属不久,这种对文字的疑虑如果把它看作是更为悠久的口述传统在文字出现之后引起的回响,应该是有道理的吧。
其实,柏拉图的看法并不是孤立的。在使用拼音文字的文化里,书写的价值通常不可能是独尊的,它甚至被置于一个不是很高的地位。在这些文化里,声音本身通常别含深意。尼尔森(E.Nielsen)在谈到西闪米特(West—Semitic)文化时说:“说到西闪米特文化,我们注意到这样的现象,书写语词并不是具有很高的价值,它并不被认为是一种独立的表达方式。即使像古兰经被看作‘书写的神学’,足以匹敌 于旧约之于犹太教和新约之于新教。但是写下来的古兰经在伊斯兰教里还是处于一个惊人的不起眼的 地位。古兰经从它产生的第一天起就不断地被确定为口述传承。每一个想获准进入哈桑清真寺(开罗)的人必须是毫不迟疑地口诵出整部古兰经。而且伊斯兰圣书是被那些开始背诵它的人从心里领会的,年轻的信徒不停重复口中念念有词直到了然于心。”直到今天尼尔森讲的情况依然没有改变,对于伊斯兰教义的传承,声音当然远胜于文字,与其个人孤立阅读,领会经义,不如集体朗诵。对口述的重视透露出个中消息:声音是直通人心的,而文字仅仅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起保存经义的权宜作用。讲到悟解于心,则非诉诸声音莫属。对于伊斯兰教信徒来说,只有用阿拉伯语口诵出古兰经,才叫做真正懂得其教义。声音优先于文字,在伊斯兰教里属于宗教传统。
同样的情形在印度教里也存在,甚至比之伊斯兰教有过之而无不及。书写用于印度古文明,纪元前五至四世纪就开始了,但文字却一直不受重视,典籍之为物,远不如口述传统。书写的出现并未有蚕食口头活动,口述与笔书,像双水分流一样,而口述一直保存自己的优势。与此不同的例子是古希腊。纪元前八至七世纪,古希腊人引入腓尼基字母,加以改造,创造出古希腊文。文字和书写出现使记录传唱的史诗成为可能,随着史诗写定,传唱活动也逐渐烟消云散。追根溯源,其中最关键的是宗教信念。在印度教那里,吠陀经被认为是神圣信息,世世代代经口头传承下来。这一顽固的传统使得它对作为新事物出现的文字和书写有了免疫力。而古希腊则没有那么顽强的宗教信念。文字兴起,那些习文识字的人在这个社会的大变迁中迅速成为一种势力,他们的学识、思考、趣味和尚且还存在的口述传统之间产生了冲突。希腊古典时期著名的哲学与诗之间的争辩,其实也是折射出这样两个传统之间的趣味分别。或许我们应当从口述与笔书的角度去理解哲学与诗的争辩,可以看得更加清楚一些。在声音和文字之间,无论信任哪一方,都有意识形态的因素在内,像印度教在传统上是信赖声音的,那它对文字就会有反感。由于传统的信念,即使文字产生之后也不能动摇口述传统在其文明中的地位,吠陀经照样不经文字而经口头流传下来。
口述与书写,在各文明中的地位远不是划一的,不能够以想当然的态度去看待它们。声音与文字孰优孰劣,孰先孰后,背后还有更深的观念作支撑。口述与笔书所代表的差别虽然是意义传递中的形式差别,但是倾向于此还是倾向于彼,却是与生活习惯、文化传统息息相关,它不是仅凭理性就能决定的。凭着我们自己的生活常识,当然会认同“白纸黑字”和“口说无凭”,但是有鉴于与我们不同的文化,这只能说是“局部真理”,而不是普遍正确的。在印度教的传统里,“口说”其实是最“有凭”的,也是最可信的。因为它是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世代之间为了那个神圣的真理,都是面对面,用同一种语言,同一把声音传递的。历经代际亲证的东西不可靠,还有什么可靠呢?可靠与不可靠,其实是存乎我们对所信者的信心。声音虽然稍纵即逝,但声音的音频、音高、音域具有鲜明的物理特征,日常经验可以证实,这种物理特征可以深人到我们内心的深处。听过熟悉而亲切的声音,事隔多少年当再次听到时候,立即便把那声音所属的人认出来。声音的物理性质塑造了我们的情感体验。有的宗教如伊斯兰教、印度教和佛教特别强调口诵经义,文本的重要性反倒在一个比较次要的位置,恐怕也是对声音的神秘性质有所体会吧。若是这样看问题,白纸黑字倒不见得怎样靠得住了。白纸黑字虽然字字俱在,但一样可以捏造,就像金圣叹的《贯华堂水浒传》声称得自施耐庵原本。无论考据家如何比勘版本,一定是查考不出来的。由于文字的性质,它在代际传承的时候反而不太依赖人,免去“面授机宜”的时空限制,可以离人而传“道”,所以它在那些极其注重僧团组织的宗教中,反而地位一般。口述与笔书在不同文明传统里地位的复杂性是需要我们去认识的。
三
按照一般的理解,文字如果不是握有最高权力的人发明,也是最先由他们使用的,因为只有他们才最为迫切感受到使用文字的需要。文字是作为一种辅助统治最有力的工具而被创造出来的,征诸各个文明文字使用的早期历史,莫不如此。苏美尔文明的楔形文字流传下来最大量的文书记载,是户籍、赋税、法律、交易契约以及外交文书等东西。谁最需要户籍、税收等档案资料,当然是包括各阶层官吏在内的统治者。至于古埃及文字,不用说现今看到最为普遍的刻写在神庙、坟墓之内的书写,如果不是法老的丰功伟绩,就是关于法老的亡灵如何抵达永生的“死亡之书”。在古埃及文书中,只有法老才有资格用特别的书写方式写自己的名字——在一个近似的方框之内加入表意元素构成自己的名字,通称为“嘉图什”(kutushed)。
从这个小事例中,可以看出掌权者如何着意于经营文字,他们不但要借助文字使自己 的“行事”彪炳千古,还期望将“自己”烙刻在表意系统之中。目前能够看到的最古老中国文字殷商甲骨文,其出土最多之地——安阳殷墟——其实就是王家档案馆的所在地。在诸国文字中,最清楚其文字创造者的文字恐怕就是高丽文了。高丽人之前一直没有文字,讲的是阿尔泰一通古斯系的粘着语,书写的是表意的汉字。直到1446年,才由李朝(1392—1910)世宗李褐创制刊行“谚文”。这是一种能够按照音节书写朝鲜语的较通俗的文字,取名“训民正音”。谁来“训民”?谁来“正音”?说得很清楚,当然就是统治者自己。贵为国王而热衷于书写文字的发明,可见文字与政治统治非同寻常的关系。
由于文字早期历史的性质,很容易使人形成这样的先入之见:认为文字属于上层的传统,而口述则属于边缘或民问的传统。书写是大传统,口述是小传统。当我们提到口述传统的时候,有意无意之间可能将口述与民间当成性质类似,故而现今涉及到口述研究的学科归属多与民俗学、人类学连在一起。不能说这样的归类完全没有道理,但是如若秉持这种观点来理解文明史早期阶段书写和口述的关系,难免与事实不符。在早期的书写与口述的关系中,有两种情况是我们要注意的。首先,即便文字产生之后,它是最先用于国王认为重要的管理事务。所谓重要的管理事务,在不同的文明传统中是不一样的。例如在苏美尔的传统中是户籍、赋税的登记,在古埃及传统除此之外,还有法老功业的传扬,在殷商的传统是占卜问鬼神。但是无论何种传统,文字首先并不是产生之后马上就用来书写其已经口述流传的先祖功业、谱系、神话和传说故事。这倒并不是因为神话、传说故事属于小传统而不获重视,而是因为一来书面语言要成熟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撰录下语言里具有强烈修辞色彩的东西;二来因为神话、传说故事一向以口述流传,即使有了文字也不见得即刻就可以改变这种惯性。如上文所述,诉诸口耳的口述传统在文明的早期阶段同样具有大传统的性质。对于统治来说,口述传统不见得有户籍统计、税收登记等功利性事务的那种迫切性,但它却是精神文化核心价值之所在,一样被目为弥足珍贵的精神价值。我们不能够以立足于个人性创造的书写文化勃兴之后形成的书写与口述对峙的观念,溯观文字出现早期的书写与口述的关系。这样做往往对理解历史不得要领。
例如,19世纪的历史语言学家根据《摩西五经》不同的词汇、语法特点、文体风格和故事情节,证明它存在四个不同的文本传统,分别代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渊源。四个文本传统有先后的不同,而分别流传的具体情况,已经不可知。但要之约在纪元前5世纪末、4世纪初经由一个学者班子据此四个不同片断的来源汇编而成书。成书之后,这《摩西五经》当然是代表“上帝的智慧”,归属希伯来文明中的大传统。然而不可忘记,构成这“上帝的智慧”的四个不同片断在它们的更早期是经历过很长时期的口述流传的。正是仰赖于口述流传才创造出如此丰富和生动的希伯来圣经故事。如《出埃及记》中的摩西简直就是一位上传天意、下启愚民的以色列的“民族英雄”,摩西比之其他史诗里的英雄并无任何逊色。即便已经写定了,《摩西五经》里的口传特点还是很明显的。中译者冯象说,《摩西五经》“跟欧洲民族的一些口传文学经典,例如荷马史诗和盎格鲁·撤克逊人的《贝奥武甫》,在技法上是相通的。词根谐音、语句的平行对偶和套喻,乃至经文无与伦比的朴素圣洁,都是作品口耳相传、世代诵习的标识”。《摩西五经》之由口传而成为书面,并不证明它由民间而朝廷,由小传统而变成大传统。在希伯莱文明的精神价值的系统上,由口传而撰录并不表示发生任何变化,因而假设口述传统在《摩西五经》的流传早期属于希伯莱文明的民间小传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至于为什么发生口传到撰录的转变,现今一般持有的解释是“危机说”。正如尼尔森引述恩格尼尔和奈伯格所说那样,丰富的口述传统归约为“书写是与一个普遍的信心危机相联系的”。因为内部的骚乱或者外敌的人侵,使得有识之士担心文化财富的失散和文明传统的中断,故而将口述流传的文化财富转而书面撰录。应该承认,在战乱流亡之世,书写下来的东西的确比口述流传的东西更有可能保存下来。书写可以秘藏于不为人知的地方,有效躲避兵燹灾祸。而口传依赖于人,一旦失散死亡,连接链条便告断裂。中外历史均有不少类似的例子。秦火之后,六国时代用古文书写的不少儒家典籍失传了。而据《汉书·艺文志》:“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这个失而复得的故事,正好说明了书写与文化危机的关系。藏书于墙壁夹缝的人一定是遭逢文化浩劫之世而于此有戚戚焉的人。以色列“死海古卷”的发现也证明同样的道理。1947年到1956年,杰里科附近的山洞里,发现大量希伯来文书写的圣经古卷。它们用陶罐密封,藏在山洞的深处。公元前三至二世纪居住在这里的希伯来人,如果不是感受到文化失传的险恶境况,亦不会运用如此手段以保存斯文不坠。对于希伯来文明而言,外敌人侵的威胁带来了文明毁灭的恐惧,文字因而走上台前,取代口述,扮演起文化传承更积极的角色。
还有一种情况:文字广泛运用之后,我们的确看到口述传统因此而受到削弱的情况。围绕着文字的应用产生了一个很大的势力范围。通常由各级祭师、僧侣、官僚、书吏组成这样一个势力范围,他们更倾向于透过文字来实现统治和强化他们的意识形态。由此,口述传统很可能就不复有原初的文化地位,换言之,原来比较浑然一体,并无严格上下层区隔的文化,因为书写的出现而形成了识字世界与不识字世界的区隔,原来整一的传统裂变成由文字表征的大传统和以声音表征的小传统。
这种文化的分裂其实不难理解。书写当然比口述有利于集中控制与传递信息。要实现较大的地理空间的统治,利用文字进行信息的控制与传递是必不可少的。文字符号有两个优点是声音所不具备的。第一是准确,它能将信息几乎准确无误地由发出者传递到接收者手里,中间没有信息干扰的情形;第二是跨越时空的限制,文字可以传递到的距离和跨越的时间都是声音无法比拟的。有了文字,任何涉及群体性的组织行为,无论生产还是战争,无论足仪式还是娱乐,都能以更大的规模来进行。尤其是实现大区域的社会统治,一定要以文字为其基础。世界上最先建立牢固的大区域统治的文明也都是文字原创产生的文明,这绝不是偶然的。文字的出现促成了社会向更大的金字塔形进化。文字与发声器官不同,不是生而秉有,需要漫长的系统训练才能掌握。财富和闲暇是其中必不可少的条件。语言的口头表达可以通过儿童时期与亲代交流、模仿中自然习得(acquire)。普天之下,只要智力正常,人人都可以做到。然而语言的书面表达却不能自然习得,必须通过在分工基础上的专业训练、理性的学习(1earning)才能做到。显然并非人人都具有这样的条件。文字的发明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即便至今在各个社会中,也不是人人可以操控文字,表达自己,更何况在文字和书写发生的较早时期。完全可以下一断语:文字书写的出现是人类社会的文化发生剧烈裂变的标志,由神话、传说、口语所构成的浑然一体的文化裂变出另外一枝,它围绕着文字书写、管理和上层利益而组成。一般来说,由文字表征的大传统,其势力要大于由声音表征的小传统。大传统牢牢占据社会的上层,而小传统则活跃于四散的民间。
以古埃及为例,历史学家认为自古王朝时代(即第三至第六王朝,2686—2125BC)以降,埃及就演变 成一个中央计划与管理的国家。法老拥有绝对的权力,发布命令、进行战争、收取赋税等等,但法老进行统治和管理开始是依赖王室血统贵族和姻亲,但随着人口增加、统治地域的扩展,法老必须依靠非王室的文职官员进行日常的统治。这个以文字操纵为职业的社会管理阶层的出现成长与文字书写技术的发展成熟在时间上是同步的。文吏在法老王朝具有尊崇的地位可以从现今考古发掘出来的文吏塑像有所窥见。现存最完整的一尊文吏坐像属第五王朝,在萨夸拉(Saqqara)贵族墓群出土。文吏盘腿端坐,上身赤裸,表情肃穆,双目平视前方,显出沉静、干练而有权威的样子;双手在盘腿的裙上展开一卷纸莎草书,左手持卷,右手持笔(笔已不存),做出笔录的姿势。这是当年文吏办公及其社会地位的绝妙写照。科文斯基(M.Covensky)的看法是有道理的,他说:“毫无疑问,书写的职业被认为是神圣的和尊崇的。第五王朝时期某些王室成员保留将他们雕塑成书吏样子的权力暗示了书吏职业的受人尊敬。相对于他们自己的角色而沉溺于成为书吏的幻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一个事实:绝大部分埃及人是文盲,而书吏作为受过教育的入与普通文盲清晰地区分开来。书吏大概是不用纳税的,在社会上备受尊敬;无论他使用圣体文书写还是使用草体文书写,作为一个文士,他在神圣埃及文明中扮演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
发育于近东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也是约公元前3000年便产生了成熟的文字,有迹象表明文字书写在美索不达米旺文明的地位不如其在埃及文明的地位,美索不达米亚的口述传统还占据一定的影响力,而埃及则以书写为绝对神圣。但是我们今天还是可以从美索不达米亚的城邦布局的特点推知文字书写在其文明中的位置。占据两河流域并建立城邦统治的先后有苏美尔人、阿卡德人、巴比伦人和亚述人。他们的统治形式并不如埃及人那样建立统一的帝国,而是采取城邦形式,强大的城邦当然就成了霸主的角色。在其城邦的布局中,城墙之外是广阔的农牧地带,零散的村落居住着农夫和牧民。城墙之内居住着农地和畜牧的主人,他们是国王、王室贵族、自由民和奴隶主以及那些贸易商人。城邦的中心毫无例外是赫赫有名的金字形神塔(Ziggurats,即《旧约》称巴比伦塔)。其实金字形神塔是一个寺院群(templecomplex),塔只是其中一个部分,塔顶的内室神龛供奉着城邦的神灵。主持寺务,崇拜神灵的僧侣居住在寺院群里,城邦的图书馆、学校、作坊和粮仓也坐落在寺院群的里面[16]。由此可见,城邦里面的寺院群不但是城邦的精神中心,也是城邦重要物资的供应地。文字书写被僧侣掌握和把持,僧侣也像高高的巴比伦塔那样,处于傲视群生的位置。
四
文字的发明是人类社会演化史上一件大事,不但文化、知识、技术的传承有了切实可靠的手段,而且人群的社会组织、协同合作也得以朝更复杂、更大规模的方向进化,它被视为文明的初曙是恰如其分的。
综合上述的讨论,自从文字出现之后口述与书写的关系,有若干方面是值得我们注意的。第一,文字的发明,打破了声音世界一统的局面。它意味着初民时代浑然一体的文化状态不复存在。文字撕裂了统一的世界,从此以后出现了人类文化两存的局面:文字表征的世界和声音表征的世界。尽管这两个世界不是绝对对立的,但由于文字需要财富的积累和经由艰辛的训练才习得,注定只能是一部分人才能熟练地操控的事业。因此在文字的旗帜下,集合了那些拥有财富而有条件习得文字的人,他们通常是僧侣、祭师、官吏和教师。他们的教养、利益连同文字本身,形成了文字表征的世界与声音表征的世界在趣味上的区别。
第二,文字出现之后,文字表征的世界有逐渐侵蚀声音表征的世界的倾向。文字总是想将口头语言记录下来,可是口头表达尤其在文学上有其自身的特质,它们要依赖一个富有活力的口述传统才能传承和发展,一旦记录下来,则可能意味着这个孕育它们的口述传统可有可无了。一旦遭遇此种情形,口述传统也就随之萎缩乃至衰亡。我们虽然不能说文字发明导致口述传统消亡,但是文字可以书写记录口头表达,确实改变着人们对口头表达的态度,因此也改变人们对口头表达的趣味。而此种改变多是朝着不利于口头表达的方向演变的。具有古老史诗传统的文明,如美索不达米亚和希腊,史诗写定之后,口述传统即归于消亡,这是很令人深思的。
第三,一般来说,在人类社会里文字世界比起声音世界具有更优先的地位,但是具体的情况如何,则要视不同的文化传统而定。由于特别的宗教信念和传教惯例的原因,某些宗教对声音有特别的爱好,而对文字总是心存警觉,因此基于声音表征的文学形式也得以在这样的宗教传统之中保存和发育。在这种情形下,宗教所凝聚的价值观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文字天然地具有轻视口头的倾向,要抵抗这样的轻视,则必须自身拥有价值观的支持,宗教信念就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即以史诗为例,有的文明史诗写定之后,口述传统就消亡了,而有的文明,史诗的记录并不妨碍其继续以口头形式在民问传播。印度两大史诗《摩诃婆罗多》与《罗摩耶纳》的流传史就是很好的例子[17]。印度教对声音的格外钟情和重视经由口头表达创出的趣味,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第四,若从语言的角度来思考,书写既有脱离口头语言独自发展出只供阅读不供听闻的特殊书面语的倾向,又有靠近口头语言贴近口语来组织书面语的倾向。书写语言的这种复杂演变全在于运用书写的人的趣味。如果是那些倾向于下层趣味的人在运用书写,他们就会使得书面语向口头表达的方向倾斜。这样诉诸声音的世界就会影响到诉诸文字的世界:口头表达的趣味、风格和修辞融入到书写表达中来,而书写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帮助了口头活动。例如敦煌变文在故事形式、语言和修辞上更加接近当时的口头表达,而这些故事之被书写记录下来,也一定是出于讲唱活动的需要而借助文字对其有所促进。
(林岗《论口述与书写》,《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