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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军队口述

养育五子女老来却无依 抗战老兵起诉获法院支持

        此前,本网报道的“九旬抗战老兵诉四子一女案”曾引起广泛关注。近日,建始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对子女的赡养义务作出明确分配,为抗战老兵刘某银的晚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刘某银与妻子育有四子一女,妻子已故三十多年,子女相继成家后,老人独居于偏僻农村,居住地离街有几个小时的路程,出门一趟不便。老人曾于1943年参加抗日战争,现已年届九旬,加之在抗战中负伤后留下的后遗症时常发作,生活不能自理。都说“养儿防老”,但看到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在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时,竟然相互推诿,这让这位曾经历抗战的坚强老人留下了辛酸的眼泪。

        今年9月,刘某银与子女在庭审中达成赡养协议,但由于该协议未考虑护理费,且次子张某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粟某(张某之妻)翻悔,其他当事人也未反对,该协议遂解除。同年11月,原告长子、次子、四子经与村书记协商,为老人取得原村小学一间房屋的无偿居住权,并添置了日常生活用具。

        居住问题得到解决,老人就生活费、护理费和对其的日常生活管理作出请求,并要求法院对去世后的安葬问题一并处理。综合考虑各子女在分家时的权利义务及家庭情况,建始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且负责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其余子女每月支付450元;刘某银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五个子女共同分担;刘某银去世后的丧葬事宜由三子、四子负责处理。

       (时间:2016-12-28    来源:大楚网)